(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 (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並審慎評估)
承銷總數、預計過額配售數量、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對外公開銷售部分及提出詢價圈購數量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
(一)承銷總數:四、七七二仟股(二)預計過額配售數量:五○○仟股
-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應委託證券商辦理承銷規定」,由伸興工業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四、二七二仟股,扣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規定,保留一仟股供「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購,及扣除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先行提撥百分之十計四二八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百分之九十計三、八四三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
- 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及「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伸興工業公司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五○○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
(三)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無
(四)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及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四、三四三仟股,占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四、二七二仟股加上預計過額配售數量五○○仟股之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91.01%。(五)暫訂提出公開申購數量及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提出公開申購數量為四二八仟股,占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四、二七二仟股加上預計過額配售數量五○○仟股之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8.97%。(六)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如申購總數量(以公開申購截止日經紀商傳輸證交所之最後確認申購總數量認定之)超過公開申購配售數量達一定倍數者,依下列規定調增公開申購配售數量:其餘部分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
- 申購倍數達二十五倍以上但未達五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十五。
- 申購倍數達五十倍以上但未達七十五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二十。
- 申購倍數達七十五倍以上但未達一百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二十五。
- 申購倍數達一百倍以上,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三十。
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電話: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0樓
(02)2382-8723 - 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99號B1
(02)2326-2219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5樓
(02)2545-6888
- 承銷價格: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整,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 22 元至 25 元之間。 - 圈購期間:
96年12月17日起至96年12月20日止。 - 申購期間:
自96年12月18日起至96年12月20日止;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96年12月20日。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日為96年12月21日。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伸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558)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處理辦法公告
- OTC今討論通過精剛、伸興及熱映光電申請上櫃案
- 伸興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伸興(1558-TW):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第二十八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1/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普通股5,02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新台幣140,7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每股新台幣28元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保留發行股數15%計753,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4,272,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公司九十六年三月九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將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進行公開承銷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相關認股增資基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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