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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上櫃現增]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128)

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128)司九十六年度現金增資
(本案係採預扣價款,投資人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證券
代號
證券
名稱
類別 承銷
價格
申購期間 抽籤日
3128 昇銳電子 上櫃 50.00元 96.10.24
|
96.10.26
96.10.30

律師法律意見書
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三、五七O、OOO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整,合計新台幣三五、七OO、OOO元,(預計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五O元整,預計募
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一七八、五OO、OOO元)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理盛國際法律事務所
孔菊念律師

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7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總金額35,700,000 元,依法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依本承銷商之意見,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張 元 銘
承銷部門主管:周 正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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