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數量不足一交易單位者為零股交易。零股交易由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於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二時起至三時卅分申報,以申報當日各該股票收盤價格扣減百分之零點五為買賣價格。
94/12/19日起交易所調整零股交易制度:
- 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間改為下午1:40 至 2:30:原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間為下午 3 時至 4 時,調整為下午 1:40 至 2:30 。
- 零股交易改為申報日成交:原零股交易於買賣申報日之次一營業日成交,為配合零股買賣申報及交易時間之提前,調整為申報日成交。
- 買賣申報價格範圍同普通交易:原零股交易一律以當日各該股票收盤價扣減 0.5% 之單一價格撮合成交;未來零股交易買賣申報價格範圍同普通交易股票,即以當日個股開盤參考價上下 7% 為限,並於下午 2:30 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
新上市股票如掛牌後首五日於普通交易採無漲跌幅限制者,其零股交易該段期間申報買賣價格亦為無漲跌幅限制。- 盤中資訊查詢:原零股交易盤中證券商可透過電腦終端機查詢申報量之委託買賣股數,調整為取消前述查詢,並於零股申報時間截止前 5 分鐘 ( 即下午 2:25 至 2:30) 揭露依集合競價規則所試算零股之最佳一檔買、賣價格。
- 傳輸回報:原零股交易於成交日 ( 即買賣申報日次一營業日 ) 上午開盤前以電腦自動傳輸回報予證券商,調整為買賣申報日下午 2:30 撮合後即以電腦自動傳輸回報予證券商。
- 由於零股交易買賣申報與成交時間調整為同屬當日,故同步廢止股票除息或除權交易日前三個營業日及國曆、農曆年終最後一個營業日暫停接受零股委託之規定。
- 因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間提早且屬申報日成交,本公司將延續普通交易收盤後之外資尚可投資餘額,繼續對外資當日申報買進零股部分,採即時累計控管。
為配合新制實施,交易所將於實施前一營業日即 94 年 12 月 16 日 暫停零股買賣申報。
每日交易時段: 前日下午 03:30 至當日下午 02:30 為當日零股委託單。
當日下午 02:30 至下午 03:00 交易系統維護,暫停服務。
當日下午 03:00 至明日下午 02:30 為明天零股委託單。
新舊制度比較:
項目 | 現行制度 | 94.12.19實施新制 |
交易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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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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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成交順序 |
| 買賣申報之成交優先順序依價格優先原則,同價位之申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 |
外資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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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中資訊查詢 | 盤中證券商可透過電腦終端機查詢申報量之委託買賣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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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跌幅度表 | 不產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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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行情單編制時間 及各項價格比價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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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 | 併入編製「交割計算表」,交割時間與一般交易同。 | 同現行。 |
資訊統計與傳送 | 一般交易及結算交割等各項資訊統計,均於收盤後陸續產製,相關檔案連結至證交所網站,同時傳送新聞媒體、證券商及資訊公司等使用。(現行股市專業財經日報資料收取截止時間約為下午4時) | 同現行制度,惟配合於2:30傳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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