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577)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
(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並審慎評估)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
(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並審慎評估)
承銷總數、預計過額配售數量、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對外公開銷售部分及提出詢價圈購數量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
(一)承銷總數:3,320仟股
(三)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無
(四)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及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
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3,002仟股,占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3,162仟股及預計過額配售數量158仟股之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
90.42%。
(五)暫訂提出公開申購數量及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
提出公開申購數量為317仟股,占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3,162仟股及預計過額配售數量158仟股之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9.55%。
(六)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
如申購總數量(以公開申購截止日經紀商傳輸證交所之最後確認申購總數量認定之)超過公開申購配售數量達一定倍數者,依下列規定調增公
開申購配售數量:
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電話:
(一)承銷總數:3,320仟股
-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買賣應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規定」,由泓格科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
辦理公開承銷計3,162仟股,扣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規定,保留1仟股供「財
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購,及扣除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先行提撥百分之十計317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2,844仟股
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 - 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
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泓格科技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158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
(三)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無
(四)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及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
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3,002仟股,占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3,162仟股及預計過額配售數量158仟股之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
90.42%。
(五)暫訂提出公開申購數量及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比例:
提出公開申購數量為317仟股,占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3,162仟股及預計過額配售數量158仟股之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9.55%。
(六)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
如申購總數量(以公開申購截止日經紀商傳輸證交所之最後確認申購總數量認定之)超過公開申購配售數量達一定倍數者,依下列規定調增公
開申購配售數量:
- 申購倍數達二十五倍以上但未達五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十五。
- 申購倍數達五十倍以上但未達七十五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二十。
- 申購倍數達七十五倍以上但未達一百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二十五。
- 申購倍數達一百倍以上,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三十。
其餘部分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
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電話:
- 台証綜合證券(股)公司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19樓 (02)2326-8866
- 日盛證券(股)公司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39號9樓 (02)2518-5518
- 宏遠證券(股)公司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7樓 (02)2700-8899
- 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整,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18元至20元之間。
- 本次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至少1元之圈購處理費(即圈購處理費=獲配股數×至少1元)。
- 圈購期間:97年12月22日起至97年12月25日止。
- 申購期間:自97年12月23日起至97年12月25日止;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97年12月25日。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日為9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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