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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2

[剪報]所得稅降1% 你吃到牛肉嗎?

【2008-10-07 中時電子報 巫彩蓮】


「稅與死亡,是人生中永遠無法避免的兩件事。」這一句西方諺語反映出,稅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身處中華民國「萬萬稅」的民眾,可以不管證交稅減半,但是,一定了解未來稅改當中綜和所得稅調降的方向。

日前賦改會配合促產條例落日,提出四項所得稅改革的研究報告;其中,方案二、方案三出線的機率較大,兩者的差距在於:是否保留促產條例四種功能性優惠。但是不論取消與否,現行綜所稅率6%、13%、21%三種稅率,都將各調降一個百分點,並調升綜所稅扣除額。


看到賦改會初步的報告,「實在太沒創意,所得稅率21%以下三個級距,僅降稅1%,根本沒辦法達到總統馬英九『輕稅簡政』的選舉訴求」,群智財管顧問會計師黃春生如此看待降稅的「利多」。誠泰會計師羅輝鈴持相同的看法。他認為,降稅1%的效果,遠不及退稅補貼來得好,舉例來說:年所得三十七萬的低所得者,降稅1%的金額,不過3700元,若是退稅或以社會福利的方式來補貼,影響的金額可能高達數萬元,降稅不見得對中低所得者有利。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批判,中低所得者降稅幅度,不如企業;這樣稅改,令人難以接受,根本無法照顧到低所得者。 抵減、免稅空間多 稅改補破網高所得者稅率雖然相對偏高,但是其享受的租稅扣抵空間也大。按照主計處所得分類,年收入一百九十二萬以上者,即列為最高所得級距,根據民國九十五年,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公布資料,高所得戶數為14萬1214戶,占了全國總納稅戶數523萬5330戶的2.69%,其運用扣抵稅金額達398億2410萬元,占了全國可扣抵稅額(793億186萬元)五成,極少數高所得者享有絕大部份扣抵稅額的資源,為現今綜所稅制不合理之處。

羅輝鈴點出,現行綜所得課徵的盲點,高所得者適用綜所率高達30%、40%,稅率雖高,惟政府提供相當大減免的空間,例如:捐贈、證券所得、海外所得均享有免稅的空間,與其去調整稅率,還不如檢討高所得者免稅空間合理與否?較合理的作法,可以制定出定額的免稅額,超過的部份,按30%、40%稅率來課稅。稅改的難為之處,在於必須兼顧經濟發展、社會公義,若稅賦負擔集中在中低所得階層,招來「劫貧濟富」的批評,企業界的稅賦若過重,將失去競爭力,到底何種綜所稅制,較為有利?

黃春生建議,廢除兩稅合一、改採獨立課稅制度,將營所稅最高稅率由25%降到15%;綜所稅率由6%、13%、21%、30%、 40%,分別調整為5%、10%、15%、20%四個級距,各項綜所稅扣除額均提高,配合促產條例落日、廢除未分配盈餘盈餘加徵10%,以及取消最低稅賦制。乍看之下,此種規劃下,高所得者稅率大幅由30%、40%,降至20%,調降幅度相當大;高所得者失去兩稅合一、促產條例減免等保護傘,換取較低稅率,不失為權宜之計,尤其,股利不再含可扣抵稅額,運用所增加稅收來彌補營所稅調降、綜所稅結構調整的稅收損失;另一方面,大大減少扣抵的認定爭議案件,降低稅捐機關無謂煩瑣工作量,達到「簡政」的目的。

擴大稅基 把餅作大「低稅率不等於稅收減少」,黃春生強調。政府應該從如何擴大稅基著手,例如:俄羅斯在二○○一年實施單一稅制之後,將累進稅率由30%降為13%之後,其納稅申報戶數增加一倍,稅收並未因此減少。稅制改革的功能,在於創造財富並非分配財富,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調查,稅賦制度對於縮小貧富差距效果不顯著,到是美國政府運用社會福利補貼政策,美國貧富差距由七倍左右降低五倍,政府的職責應該是創造經濟面成長,擴大稅收的大餅,進而將稅收,化為社會資源作有效分配,這樣才是稅改的精神。

目前較多數人的意見主張,比照香港、新加坡等鄰近地區的稅率,來吸引資金回流,或是刺激投資,對此,羅輝鈴則有不同的想法。他說:「台灣擁有龐大核心製造產業,此經濟結構與香港、新加坡不盡相同,並非將稅率調降與這兩個區域相近,就會有競爭力」、「政府應該將產業發展政策、總體稅賦做總體規劃,而非把香港、新加坡的稅制複製過來,如此簡單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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